9月24日,学院召开《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章程》制定启动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学院章程制定工作。学院章程制定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学院章程制定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孙志斌作重要讲话。学院章程制定领导小组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余中兴主持会议。
会上,孙志斌院长对学院章程制定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孙院长指出,学院章程是学院的最高制度,是学院的“宪法”,学院的所有制度都是在章程之下设置的。孙院长强调,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到章程起草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学院章程要明确学院的发展方向,设置适合我院的发展道路。要准确定位,设置目标。要创立精神,凝练文化。孙院长还强调,要站在职业教育的最高点上起草章程。要研究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国家职业教育现状,章程的制定要有规范。最后,孙院长要求,全院教职工要积极参与章程制定工作。
余中兴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孙院长的讲话对章程的制定具有指导意义,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贯彻执行。余书记强调,学院章程是学院的议事规则,是纲领性文件,章程制定的过程也是规范学院日常工作、完善相关制度的过程。章程制定中的所有工作都要做好档案记录,建立工作台账。最后,余书记要求各参会人员要认真审核章程制定工作方案,并按时提交反馈意见。
学院有关领导和处室负责人也在会上对章程制定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