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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2015-07-11 08:03 党政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 审核人:

7月9日,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图书馆法治教室召开。学院领导王纯国、张玉惕、梁菊红、明绪田、余中兴、公昆出席会议。学院88名教职工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公昆主持。

会上,学院章程起草工作小组组长张为乐作《关于学院章程起草工作说明》。各代表团讨论《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章程》(草稿)并审议《关于学院章程起草工作说明》。学院《章程》征求意见工作小组组长李兴江同志作关于学院章程讨论意见的解答。全体代表表决通过《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章程》(草案)。

会议强调,学院《章程》是学院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规范和决定学院的宗旨任务、办学目标、内部治理结构、决策程序、各种组织规程、民主监督机制以及重要管理制度,是学院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学院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活动、开展社会合作的重要依据,更是学院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大事。学院要以章程制定为契机,加快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提高依法治校水平。要完善内部治理机构,按照“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要求,正确处理党委、行政、学术、民主四种权力的关系,形成良性互动、高效合理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学习宣传,维护章程权威性;要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章程的衔接性;要贯彻落实章程,体现章程的严肃性;要加强文化制度建设,增强章程的凝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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