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日,我院正式与山东靖安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聘请该所刘建军律师担任我院法律顾问,为我院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合同审核、法律培训等九项经常性法律服务。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的不断完善,我院依法治校工作也在逐步推进,相信将来法律顾问会在学院依法决策、依法办学和依法维护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