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学校依法管理能力,11月16日学院聘请了山东靖安律师事务所刘建军律师来我院进行关于“合同法知识与实务”的座谈,现场解答各系、部门在签订合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学院领导班子、各系、部门负责人和合同负责人参与了座谈。
刘建军律师从事律师行业近十年,擅长民事、经济案件。座谈中,刘律师先从合同的必备条款、企业资信与履约能力的调查等基础知识方面讲起,然后逐渐展开,通过大量实务中的案例从适格的主体、合同的单方解除、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等八个方面对如何让自己处于合同的有利地位进行了分析。会上,领导和老师针对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积极的进行了提问,刘律师深入浅出的一一进行了解答。
座谈会最后,分管法治工作的余书记对此次座谈作了总结,提出这是一次面向工作实务开展的活动,对于提高管理人员依法管理有现实意义,今后要针对学院管理的不同领域继续开展法律培训交流,从各个方面提升我院依法治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