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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内禁烟的有关规定
2008-07-29 16:48 党政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 审核人:

关于学院内禁烟的有关规定

为有效杜绝学生抽烟现象,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减少校园消防安全隐患,促进健康文明校园风气的形成,根据《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考核办法》等有关要求,对学院内禁烟问题规定如下:

1、各系、各班级和全体教师,要加强对学生教育管理,教育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不抽烟、不喝酒。

2、对学生抽烟者,除按学院《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考核办法》进行扣分外,给予20元/次处罚,并每人次扣减所在班级月综合考评成绩5分。

3、广大教师要注重为人师表,主动禁烟、戒烟。不准在校园公共场所抽烟,不准在学生面前抽烟。

4、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教职工,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对违反上述规定三次及以上者,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200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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