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定于2013年10月7日(周一)举行升国旗仪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10月7日上午7:20
二、地点:大学生文化广场
三、主持人:明绪田
四、参加人员:全体师生员工
五、具体事宜:
1. 升国旗仪式由学院团委、德育教育处总体安排。
2. 教职员工由组织人事与宣传处负责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列队、考勤。
3. 学生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以系为单位列队、考勤。
六、要求:
1.升国旗仪式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全体师生员工要高度重视,仪表整洁,严肃认真。
2.各党支部、各系要严格考勤,教职工出勤情况于10月7日上午10点前报组织人事与宣传处,学生出勤情况于10月7日课外活动报学生工作处。
3.全体教职工须佩戴校徽。
党政办公室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