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4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1天。
二、工作要求
1.4月4日全部课程结束后学生可离校。各相关部门、系院要加强学生假期安全文明教育。
2.党政办公室要做好学校各层次值班安排,加强值班管理。各级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在岗在位、履职尽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各系院及不承担值班任务的部门,要安排好待班人员,确保有事随叫随到。
3.假期期间,如确因工作需要到校加班就餐,需事先将《加班餐报销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于2023年4月3日下午5点前与就餐签字表一并报党政办公室。
4.请所有值班人员在图文信息大楼106室面部识别系统考勤,考勤时间为07:00-08:30、11:30-14:00、16:00-17:30、21:30-22:00,其它时间无效。
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