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各处室:
为严格落实《中共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安全稳定责任制清单和安全稳定观测点的通知》要求,请各系院、各处室按时报送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清单、观测点备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对照《中共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安全稳定责任制清单和安全稳定观测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本系院、本处室工作实际,以落地落实为目标,制定本系院、本处室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安全稳定责任制清单》《安全稳定观测点》。
2.要严格落实学校“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切实将安全稳定工作要求融入日常管理全过程,落实抓细安全稳定工作各项措施,确保学校本质安全。
3.请于11月20日(星期四)上午11:00前,将本系院、本处室《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安全稳定责任制清单》《安全稳定观测点》经分管(联系点)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党政办公室备案,电子版一并报送(联系人:韩雪,联系电话:6811969) 。
党政办公室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