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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子印章试运行的通知
2025-02-25 16:21   审核人:

各系院,各处室:

为推动办公流程电子化,实现让“数据多跑路,师生少跑腿”,经研究,决定在一般性证明材料上试用电子印章,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子印章名称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公章)

二、电子印章使用范围

1.学生在校生证明;

2.教职工一般性证明材料。

三、使用方法

(一)学生在校生证明材料加盖电子印章

1.电子文件。学生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在校生证明申请”提交申请,经辅导员、学生管理副主任审核通过后,下载加盖公章的PDF电子件。

2.纸质文件。学生通过自助打印服务一体化平台打印纸质版在校生证明。校本部在校园网服务中心(公寓管理中心对面),文昌湖校区在1号楼102综合办公室门口。

(二)教职工一般性材料加盖电子印章

电子印章申请使用流程与实体印章申请流程保持一致。教职工上传的PDF材料(仅适用PDF格式),由所在部门、系院负责人(部门、系院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归口管理部门依次审核通过。流程结束后,申请人点击已上传的PDF文件,拖拽电子印章至相应位置,自行加盖电子印章,申请者可以在线预览或下载加盖电子印章的文件。

四、相关说明

(一)电子印章与纸质文件加盖印章具有同等效力

加盖电子印章后,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效力等同。

(二)试用过程持续优化

电子印章试运行期间,将通过边试边改逐步完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尽可能使用电子印章,以上两项业务原则上使用电子印章。

(三)其他相关事宜

试运行期间,电子印章在线申请使用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党政办国艳秀老师,电话:0533-6823357;系统问题请联系信息中心陈付艳老师,电话:0533-6810092;学生证明自助打印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党委学生工作部徐蕾蕾老师,电话:0533-6810860。

 

附件:1.学校在校生证明电子印章使用说明

2.教职工一般性材料电子印章使用说明

党政办公室     

2025年217日    




附件1

学生在校生证明电子印章使用说明

第一步,学生点击“在校生证明申请”进行申请,流程经班主任、学管主任审批通过后完结。

 

第二步:在已完结申请中查看申请并下载已盖公章的相应电子件。

 

 

 

 


第三步:如需在校生证明纸质版,选择在校生证明打印。

 

进入界面,输入身份证号显示个人信息,选择查看。

确认个人信息是否正确,选择打印。

 


附件2

教职工一般性材料电子印章使用说明

第一步:申请人发起申请,上传需盖章材料PDF格式的电子件(注意:签章功能仅限于PDF格式)。

第二步:流程经领导审核通过并完成后,在“我的申请”中查看流程。


第三步:选择签章功能、申请人自行拖拽公章在合适的位置盖章并保存(电子签章功能仅限一次,请确认无误后再进行保存)。

 

第四步:下载已盖电子印章的电子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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