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各处室:
为严格落实市委政法委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台账管理,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隐患排查、整改、报送全流程闭环高效,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严格落实市委政法委双月报送要求,每年1月10日、3月10日、5月10日、7月10日、9月10日、11月10日前,各系院、各处室将本单位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台账报送至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校安委办”)。
二、报送内容
1.各系院、各处室:报送本系院、处室近两月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台账及上一周期报送的隐患整改情况。
2.国家安全及保密安全专项工作组、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工作组、意识形态及网络安全专项工作组:报送本组近两月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台账及上一周期报送的隐患整改情况。
三、报送程序
1.学校安委办在各系院、各处室台账报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各系院、各处室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台账分送至国家安全及保密安全专项工作组、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工作组、意识形态及网络安全专项工作组。
2.国家安全及保密安全专项工作组、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工作组、意识形态及网络安全专项工作组在收到台帐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筛选梳理,形成本组上报市委政法委隐患台账,报送至学校安委办汇总上报。
3.学校安委办汇总后,统一上报市委政法委。同时,将当期上报市委政法委的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台账反馈至各系院、各处室及国家安全及保密安全专项工作组、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工作组、意识形态及网络安全专项工作,连同摸排出的隐患,一并抓好整改落实。
四、报送要求
1.各系院、各处室要严格按照台账统一规范格式填写,采用A3纸张打印,并同步报送电子版及经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的纸质版。
2.各系院、各处室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上报,确保内容详实、数据真实,严禁漏报、错报、迟报、瞒报。
3.各系院、各处室要明确专人负责,逐级严格审核,全面核查台账信息,保证内容规范、逻辑清晰、要素完整。
4.每季度末,各专项工作组要及时梳理台账中反映的隐患问题,形成季度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及整改措施报告,分别于3月底、6月底、9月底、12月底前提交党委会审议研究。
报送联系人:韩雪,联系电话:6811969
党政办公室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