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各处室:
为落实“品质提升年”工作要求,提升信息公开专题网页信息发布实效性,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按照学校领导要求,将对信息公开专题网页进行全面梳理优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化目标
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内容,形成学校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责任单位、内容、时限,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加强公开信息审核,落实《保密工作管理制度》要求,拟公开信息由责任单位做好保密审查工作,科学确定公开的方式和范围,及时清理不需要长期保留的信息。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信息主动公开
各系院、各处室对照党政办公室制定的《学校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对信息公开网页内容进行优化完善,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公开:
1.在系院或处室网站进行公开。公开后由信息公开联络员报党政办公室,将公开信息网址链接至专题网页。
2.在专题网页直接公开。由责任单位在信息制作完毕后,信息公开联络员将需公开信息交由党政办公室,直接在专题网页进行上传发布。
(二)加强信息涉密审查
信息公开前由责任单位进行信息涉密审查,对涉密内容不予公开。对应该公开的不涉密内容,应做到全部公开。
三、工作要求
各系院、各处室尚未确定联络员名单的,于4月30日上午12:00前报党政办公室(联系人:魏鹂泽,电话:0533-6811525)。
各系院、各处室应当及时公开已经制作信息,原则上需主动公开信息应当自制作完毕之日起7日内完成公布。
附件:《学校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清单》
党政办公室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