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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印刷业务和图文设计制作业务的通知
2025-10-31 15:03   审核人:

各系院,各处室:

为满足日常各类印刷和图文设计制作需求,规范做好印刷业务和图文设计制作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业务范围

1.印刷业务:包括票据、证书、期刊、文件、公文用纸、资料汇编、信封、打印等业务,为政府采购项目。

2.图文设计制作业务:包括需校外设计制作的各类条幅、展板、背景、海报、喷绘等业务,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二、业务流程

(一)印刷业务

1.服务商名称:周村博思通广告设计服务部、淄博思度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2.申请流程:CRP工作流程→《文印业务申请流程》→“印刷单位类型栏”选择“校外印刷单位”→“印刷单位名称”选择周村博思通广告设计服务部或淄博思度广告设计有限公司→填写“校外印刷服务印务表”(印刷材料名称、材料类属、数量、单价、金额、规格要求全部认真规范填写)。

(二)图文设计制作业务

1.服务商名称:周村鑫汇利广告印务部、周村精美印刷工作室

2.申请流程:CRP工作流程→《文印业务申请流程》→“印刷单位类型栏”选择“校外图文设计制作单位”→“印刷单位名称”选择周村鑫汇利广告印务部或周村精美印刷工作室→填写“校外图文设计制作服务印务表”(制作材料名称、材料类属、数量、单价、金额、规格要求全部认真规范填写)。

三、业务要求

1.印刷业务和图文设计制作业务应坚持必需、节约的原则,合理确定印刷品规格、质量和数量,印制价格不得高于学校与服务商约定价格。凡是能够利用系院、处室配置打印设备及学校文印室印制的不允许到校外印制。

2.印刷业务和图文设计制作业务实行事前审批制度。因工作需要,确需校外服务商印制的,需提前通过CRP《文印业务申请流程》审批。各系院、各处室应规范申请印刷业务和图文设计制作业务,审批时对不符合申请要求的一律退回。

3.各系院、各处室要严格按照所申请的内容印制印刷品,严禁随意变更印刷品种类、数量、规格等,严禁虚报印刷数量和规格,严禁要求服务商为本系院、处室或个人提供印刷业务和图文设计制作业务范围以外的物品或服务。各系院、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所印制的印刷品内容负责。印刷前,由各申请系院、处室负责与服务商进行排版、核稿沟通,并确定最终印制内容。

党政办公室  

2025年10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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