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各处室:
为进一步丰富校史馆馆藏及展陈内容,系统梳理学校办学发展脉络,生动展现学校办学初心、发展历程与育人成果,深度挖掘留存各系院在专业建设、教育教学、实训育人、特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珍贵史料,切实留存校园记忆、传承办学文脉。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集中征集具有历史价值、专业特色和时代印记的实物档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实物档案不限载体、不限形式,凡能够真实反映学校办学历程、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实训教学、师生风貌及校园发展变迁的实物资料,均纳入征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分类:
(一)教材教辅类:各系院不同发展时期,教职工主编、参编、正式出版的专业教材,以及院系自编讲义、专属实验指导书、实训实习手册、课程辅导资料等教学教辅材料。
(二)教学文稿类:具有史料价值和时代特色的油印讲义、手刻蜡纸讲义、手写教案、课程讲稿、各版本教学大纲、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实施计划等原始教学文稿资料。
(三)特色实物类:能够彰显系院专业特色、见证办学发展的各类实物。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分类:各类传统教具、专业教学模型、老旧实验仪器、实训设备工具;各时期学生优秀作业、课堂笔记、原版试卷、教学记分册、学生实训作品;各类教学挂图、专业图纸;老式校徽、校园纪念品、荣誉物件;记录课堂教学、实训实操、师生活动、校友合影、校园旧貌、重大活动场景的老照片、影像资料等实物及史料素材。
二、征集数量
每个系院征集数量不少于10件,每个处室不少于5件。请各系院、各处室广泛梳理、深度挖掘优质史料实物,征集数量上不封顶。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为无偿捐赠。各系院、各处室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登记、造册,统一报送至党政办公室。所征物品经遴选后择优在校史馆公开展览。针对捐赠系院、处室或个人希望保留原件、且极具历史价值的珍贵实物,可由双方协商采取原件复制、代管存档等方式处理,以复制品用于校史馆展览展示,最大限度留存珍贵史料。
四、报送要求
各系院、各处室填写《实物档案征集登记表》(见附件),注明实物名称、年份、简要说明等信息,确保资料真实准确、信息完整规范。请于6月12日前将征集实物及《实物档案登记表》纸质件、电子件,统一报送至党政办公室。联系人:党政办公室王少卿;联系电话:6823357。
附件:实物档案征集登记表
党政办公室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