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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 关于开展学校规章制度和 规范性文件“废改立释”工作的通知
2024-08-20 15:11   审核人:

各系院,各处室:

构建系统完备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提高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鲁司〔2020〕66号)、《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鲁司〔2020〕48号)、《淄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淄政发〔2020〕13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学校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废、改、立”工作,先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21年以来,本单位(部门)负责起草的、以学校党委和学校名义出台的,现正在实施或已停止使用但暂未发文废止的所有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清理标准

明确各项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留”、“废”、“改”、“立”“释”,对现行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和完善。

“留”是指:目前所执行文件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与当前学校工作要求相一致,适宜于学校管理实际和发展需要,应当继续执行的,予以保留。

“废”是指:凡在实施过程中不符合学校工作的形势要求,或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不相符,不适宜学校管理要求,已经过时的规章制度或条款要明确废止执行。

“改”是指:对不适应新形势要求、部分内容不合适宜,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不一致,或现行依据有所调整,不完全适宜于学校规范管理和科学发展的,或尚不够完善的,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应予以修改、完善。

“立”是指:现行制度整体上已不适用,需重新制定,或由于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实际工作需要填补制度空白的规章制度要重新制定。

“释”是指现行制度在表述上存在模糊性、容易产生歧义的内容,需要进行解释。原则上对此类文件表述不清的地方应进行修订。

三、分工安排

按照“谁制定,谁实施,谁梳理”的原则,各系院、各处室负责对各自起草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查找其中存在的与上位法不一致、与学校发展要求明显不适应、规章之间不协调等问题,分别提出废止、失效、修改或者继续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多个部门联合制定的规章或者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规章,由牵头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4年8月20日—8月31日)

党政办初步梳理了2021年以来的规章制度(见附件1),请各系院、各处室对照进行查缺补漏,系统梳理本单位牵头制订的现行相关制度,填写废、改、立、释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8月30日前,将登记表纸质版(经分管领导签字)报送至党政办,电子版发送至郭文静企业微信。

(二)第二阶段(2023年9月1日—9月10日)

各单位根据梳理内容,总结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着手开展制度的“废改立释”工作。需要废止的规章制度,经报备后,由学校统一发文废止。需要“改”和“立”的规章制度,由报送单位会同学校相关单位负责研究起草制定。需要“释”的规章制度,报送学校党政办公室,会同报送、制定部门研究解释和修正。

(三)第三阶段(2024年9月20日前)

各单位分类整理汇总本部门制度文件,并于9月20日前将制度汇编电子版报送至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调研、检查、通报学校制度“废改立释”工作开展情况,对决定废止、修改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进行统一公布。

(四)第四阶段(2024年9月30日前)

学校党政办公室将各单位的材料汇总,编印《山东轻工职业学院规章制度汇编》,以便于开展制度学习及贯彻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学校内部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废改立释”工作,是解决制度缺失和体制机制障碍等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迫切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规章制度建设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梳理盘点,在充分论证必要性、可行性的基础上,提出废改立释意见,涉及多个单位的应充分沟通协商切实把这一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主动落实,确保质量。各单位要对照通知要求,认真梳理职责范围内的制度建设情况,提出明确的清理意见。各单位在全面梳理本单位现有规章制度时,要严格依据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及国家、山东省新的政策要求,结合学校管理实际和发展需要,提出本单位规章制度建设计划修订完善或起草制定相关制度。巡察整改和审计工作中关于制定完善相关制度的任务,原则上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的时间节点及要求落实。

(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单位在清理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对多个单位共同制定的规章制度,要相互协商,统一意见,确保制度的系统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对于“改”“立”的制度,要经过充分调研、科学论证、讨论研究、会议审定等程序。要发挥民主、集思广益,尤其是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采取召开座谈会或者书面、线上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相关职能部门、系院和干部师生意见,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和程序的规范性。要把握工作进度,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学校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联系人:郭文静,联系电话:13210674877

附件1.2021年以来学校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清单

     2.山东轻工职业学院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废、改、立、释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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