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各处室:
现就学校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及组成人员梳理调整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本次梳理调整工作的范围是学校长期设置和临时性设置的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排查梳理。各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牵头成立的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提出拟调整意见,有无需要调整成员数量、变更议事协调机构名称、撤销议事协调机构等。
(二)调整机构及组成人员。根据工作及人员变更情况,对学校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职务等进行调整。主要包括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领导、组成人员、办公室主任等。
(三)明确分管校领导。对于学校党委书记或校长担任主要领导的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要明确一名分管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三、有关要求
1.各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部门,负责本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的调整和报送工作。组成人员名单需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并全部确认同意后,按照附件1格式报送,同时认真填写附件2。
2.涉及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新成立事项,需按照有关要求单独提出申请;涉及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撤销等事项,需在附件2“拟调整意见”栏作出具体说明。
3.请各相关单位于8月31日17:00前将附件1、附件2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报送至党政办公室,同时将两个附件电子版报送至党政办郭文静企业微信邮箱。有关涉密材料要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报送。下一步,将按照程序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
联系人:郭文静;联系电话:13210674877